都市更新條例於108年1月30日修正發布後,其修正幅度可謂歷年之最,相關子法與地方法令亦配合全面大幅度修正,故在解讀早期解釋函時,易產生混淆,爰特將108年後針對新法所發布之解釋函特別獨立呈現,一方面便於查詢,另一方面則係與108年之前之解釋函予以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