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2月

Dec. 24, 2019

北市自行劃定單元評估標準再升級,109年1月8日起正式開始受理

發稿日期:108年12月24日
連 絡 人:鄭科長明書
連絡電話:02-27813896

都市更新條例於今(108)年1月30日修正公布,其中為因應都更條例第23條有關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之相關規定,故本府啟動「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修法作業以明確評估標準項目,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辦更新單元劃定時有明確法令可茲依循,以保障人民更新權益,並加速推動本市都市更新。

更新處強調本標準此次修法有別於以往,納入本府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規劃(TOD)政策,將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分為捷運場站周邊區域及一般區域;此外,讓評估標準項目更明確化,並建立完整檢核方式;並強化都市更新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推動機制之連結。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指標簡化9取2,建立明確檢討方式:
本次修法將原先建築物及環境狀況評估方式,簡化指標為9項,並建立明確檢討方式,未來申請自劃單元僅需符合都更條例第23條所稱環境窳陋、妨害公共交通、影響公共安全以及居住環境惡劣等情形之2款指標。

(二)優先區位9取1,加速活化都市節點:
為配合本府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規劃,補充調節地區都市與空間機能,針對位於捷運車站出入口為中心半徑300公尺範圍內之優先區位,僅需符合任1款指標即可提出自劃單元申請,積極活化都市交通節點土地利用效率。

(三)全區危老免指標,全面加速危險建物重建:
為積極促進危險老舊建物更新,改善市民居住環境狀況並促進公共安全,新訂自行劃定單元範圍內所有達到年限之合法建築物,倘皆經專業機構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辦理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即免指標檢討,強化都更與危老之連結。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修正後之「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已於108年12月19日發布實施(網址https://tinyurl.com/tbnn3o5 ),另為保障修法期間擬申請案件之穩定性及擬申請人權益,本標準將於109年1月8日施行,並公告相關申請書表格式,屆時歡迎市民踴躍申請。

Dec. 27, 2019

北市都更容獎新制上路 獎勵額度計算明確 有助都更案整合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8年12月27日
聯 絡 人:江科長中信
電 話:0936-643-087

臺北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3項授權,修正訂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於108年12月19日正式發布實施,依照都市環境之貢獻、新技術之應用及有助於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等因素訂定8項容積獎勵項目,容獎額度計算方式排除過去估價、財務及審議等不確定因素,容積獎勵計算明確,解決實務執行疑義,修正重點如下:

一、北市都更容獎額度42%選20%
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民眾可自由選擇中央與地方容積獎勵項目,但地方獎勵以20%為限。本市依都市發展特性訂定多達8項容積獎勵項目,可申請容獎總額度為42%,可依基地特性選擇申請,最多給予20%為限。

二、容獎額度計算排除不確定因素提升穩定性
過去容積獎勵額度計算需要財務計畫及估算更新後的價值等因素,往往因審議之調動,造成獎勵額度及審議程序上之變動,影響更新案的隱定性,故本次修正將採定額定量及以平均土地公告現值為依據之計算方式給予獎勵,強化容積獎勵明確性。

三、建立容獎檢核表明確好操作
本次容獎修正延續過去已建置完善之檢核審查制度,針對都市環境之貢獻及新技術之應用等項目建立檢核表,放置於更新處網站「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https://reurl.cc/pDb7dQ)使用。

更新處提醒,本次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之適用是依108年1月30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施行後擬訂報核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但舊案若考量修正後之規定較有利,可以經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Dec. 19, 2019

北市都更三法一次到位,都更活力再現

發布機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日期:108年12月19日
連 絡 人: 鄭科長明書
連絡電話:02-27813896


北市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案,近日發布「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及「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等三法,以活絡臺北都更申請案、促進臺北市都市經濟發展及創建臺北市都市生命力。

更新處表示,臺北都更三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一)母法授權: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3項授權,修正訂定「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依中央規定對於都市環境之貢獻、新技術之應用及有助於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等因素訂定本市8項容積獎勵項目。
(二)容獎明確:各項容獎額度加總約有43%可以申請,依中央第65條第4項規定申請本市容獎以20%為限,並且計算方式排除過去估價、財務及審議等不穩定因素,強化容積獎勵給予之明確性,以及解決實務執行疑義。。

二、「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
(一)指標簡化9取2:申請自劃單元應符合都更條例第23條所稱環境窳陋、妨害公共交通、影響公共安全以及居住環境惡劣等情形之2款指標。
(二)優先區位9取1:結合TOD捷運場站優先發展之概念,只要位於以捷運車站出入口為中心半徑300公尺內者之優先區位,自劃單元僅需符合1款指標。
(三)全區危老免檢討指標:自劃單元範圍內所有建築物達到構造年限,且經危險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初步評估結果為未達最低等級者,不受指標檢討之限制。


三、「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
(一)提高補助額度:配合「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作業規範」、「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作業規範」(免循都更整維程序)提高每案補助金金額上限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同時增訂本府公告整建住宅地區,提高補助金額上限至百分之七十五。
(二)基地內建物可分別申請補助:增訂同一建築基地有數幢或數棟建築物,標明部分建築物名稱辦理整建或維護時,可分別申請補助。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市民朋友想進一步了解都更三法內容可多加利用本市法規查詢系統(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News_List.aspx),亦可電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諮詢櫃台(02-27815696轉3093),當竭誠為您服務。

108年11月

Nov. 21, 2019

參與都更加碼減稅 減輕地主負擔

內政部在108年11月18日作出函釋,就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前已申請事業計畫之都更案,只要依規定期限申請建造執照並依建築期限完工,亦得適用更新後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10年及協議合建之稅賦減免優惠,讓已提出申請或程序中的都更案件亦能享有其優惠,減輕地主負擔。

優惠期限屆滿前未完成更新者,仍享有房屋稅及協議合建的稅捐減免優惠

營建署指出,為鼓勵民眾參與都市更新,今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之都市更新條例,除提供明確化的容積獎勵外,並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規定,延長更新後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以及增訂因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得減徵40%之規定。惟因上開二項稅捐減免有5年實施期限之限制(至113年1月30日截止),以致產生實施期限屆滿前,若尚未完成更新者,得否適用之疑慮。

為保障修法前已申請都市更新事業案範圍內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能享有新修法後之減免優惠,內政部108年11月18日作出明確解釋,針對已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施行前提出申請或已核定尚未完成更新之都更案,亦有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第3項房屋稅及協議合建賦稅減免之適用。

鼓勵審理中的都更事業案,朝向100%整合

營建署表示,都市更新整合難度高,本次函釋結果,能協助已申請審理中的都市更新案,在審理過程中朝向100%同意方向進行整合,除了能加速審議進程外,亦可減少後續強制執行爭議,對於加速都市更新,有一定的助益。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發稿單位:都市更新組

Nov. 8, 2019

因應氣候變遷 落實防災政策 加速產業轉型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二階修法發布實施

【新北市訊】為了城市發展轉型並加速都市危險建築更新推動,市府辦理「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法作業,前經107年10月8日經行政院核備,於107年11月7日公告發布,11月9日生效實施。

城鄉發展局局長柳宏典表示,本次施行細則二階修正是為因應氣候變遷、加速老舊危險建築物重建。此外,推動低碳及智慧城市規劃理念、提升學校用地多元彈性使用、促進產業轉型 升級,將智慧建築納入容積獎勵中,另透過容積獎勵上限及學校用地容積率之規定進行調整,使新北市邁向更為安全、低碳智慧與多元的城市願景。

綜合規劃科科長李擇仁表示,本次修法共計9條,其中,增修第55條及第55-1條係為保障民眾居住安全,配合中央及市府防災政策,高氯離子及符合危老條例之建築,其重建時得依原建蔽率及建築高度得酌予放寬,以加速其重建。另修正第46、48 條推動低碳及智慧城市規劃理念,增列大規模建築應取得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規定,並對小基地提供3%至6%不等之容積獎勵。同時,配合行政院核定之「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亦修正第47條,將經濟部編定之工業用地或工業區申請容積獎勵額度與項目規定酌予放寬,未來新北市轄內樹林、土城及林口等3處工業區可逕依前開方案之獎勵項目向產業主管機關申請,有條件放寬容積獎勵 上限。另為因應少子化之趨勢,修正高中職以下學校用地之容積率,於都市計畫書中另訂,鼓勵該土地使用更趨多元彈性,提高學校用地之使用效率。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電話:1999分機7169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李擇仁 電話:1999 分機 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朱文佩 電話:1999 分機 7167

108年9月

Sep. 9, 2019

新北都更修法再下一城 更新單元劃定新法上路

【新北市訊】新北市府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再結合都更三箭政策及危老條例,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於今日(9/9)上路。

本次修正其中一個重點是依中央都市更新條例所規定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調整更新單元環境指標檢討項目,增進都更的公益性,包含無電梯設備、停車位不足、現有建蔽率超過且容積未達法定規定、巷道狹小、協助開闢取得公設、建築物結構及耐震能力、非防火構造建築物與鄰棟間隔及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地區等8項指標。一般地區要符合2項指標,而配合都更三箭政策與危老條例,在捷運周邊300公尺內或臨30公尺以上幹道基地只要符合1項;海砂屋或災損情形有基於公共安全迫切性考量,則無須檢討指標。此外,針對全部採整建維護的案件,本次增訂須符合1項環境指標,使都更更符合立法精神。

都更處補充說明,更新單元範圍內除了海砂屋或震損等有危險虞慮建築物外,其他都更案應符合「臨路條件」、「基地規模」及「建築物投影比」等三項基本要件。至於「屋齡」及「環境指標」部分,位在一般地區仍需檢討,而在市府公告劃定的「更新地區」內則不用。未來上路後的「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不僅更具合理性,同時也落實正在積極推動的「都更三箭」政策,為本市都更再添一股動能。

發言人:李擇仁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4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鄧涵瑛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108年8月

Aug. 29, 2019

新北劃定更新地區 由你提議政府評估劃定

【新北市訊】因應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修法,市府於今年8月28日生效實施「新北市政府受理提議劃定更新地區作業原則」(下稱提議劃定原則),未來所有權人可以提議劃定更新地區,政府評估符合要件後,即啟動劃定更新地區程序,以協助社區整合及引導都更後的環境發展。其中危險建築物屬於市府重點協助對象,循都更條例第七條迅行劃定更新地區者,可以簡化程序辦理,免經都市計畫 委員會審議有助於加速協助民眾遠離危險環境的決心。

除了政府一肩扛起都更責任主動劃定更新地區外,提議劃定原則上路後所有權人也可主動提議,政府評估符合要件後就循程序劃定更新地區,雖然不論是否位於更新地區都可以提出都市更新事業推動需求,但在都更同意門檻比例上仍有不同的差異,一般地區為4/5以上,劃定更新地區則依適用條件可降低為3/4(都更條例第6條優先劃定地區) 或1/2(都更條例第7條迅行劃定地區)。另外在容積獎勵規定上,不論是否位於更新地區都有時程獎勵,主要差別在於起算的標準不同,更新地區為10%、一般地區7%。

協助危險的建築物加速重建,一直是市府推動都更的重點方向,今年8月15日亦針對板橋區中山路二段(富豪社區)、樹林區潭興街等兩處海砂屋社區,依都更條例第7條規定迅行劃定地區,以期協助社區整合,推動都更。社 區住戶也紛紛感謝市府的用心,為重建之路打了一劑強心針。

發言人:李主任秘書擇仁 電話:02-29506206轉104
資料諮詢:都更處發展科 張淯婷科長 電話:02-29506206轉601
新聞聯絡:都更處秘書室 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轉106

Aug. 29, 2019

都更第一箭啟動 108年8月29日起發布實施21站TOD都計案

【新北市訊】都更第一箭以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的策略,辦理「擬定新北市捷運場站(第一階段)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略)」案,計畫內容自108年8月29日起發布實施。

為落實都市更新三箭政策,加速都市更新的推動,本案都市計畫自108年5月27日辦理公開展覽30日,計畫範圍涵蓋三重站、菜寮站、臺北橋站、徐匯中學站、三民高中站 、新莊站、頭前庄站、大坪林站、七張站、頂溪站、永安市場站、景安站、中和站、土城站、海山站、板新站、新埔站及新埔民生站、府中站、淡水站、紅樹林站等21站優先推動場站周邊地區範圍。歷經2次小組會議審查,再到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全案從公開展覽到審議通過歷時不到3個月,完全展現市府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決心及建立推動都更三箭重要里程碑。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 市府透過大眾運輸發展為導向(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TOD)的都市發展策略,設計相關配套制度,於適用範圍內申請者應繳納增額容積價金,並提供托老、托幼或社宅等公益性設施,最高可獲取50%之增額容積,除提高都市更新誘因外,亦期待於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建立透過步行即可完成就業、就學、居住及消費等一日生活所需活動及以人為主的生活環境。

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陳柏君表示,為推動增額容積這項重要政策,捷運場站周邊計畫範圍內優先適用增額容積,申請達一定比例後始能申請容積移轉。市府亦考量刻正整合中之容積移轉開發案件權益,本次條文內容中特別設計半年緩衝期限,至明年(109年)3月1日前,已循容積移轉申請程序申請並確認基地移入量體(完成書面審查)之案件,得不受增額容積與容積移轉優先申請次序限制,提醒 申請人應留意時程。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洽詢: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陳柏君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絡人:城鄉發展局陳文傑 電話:29603456分機7160

Aug. 28, 2019

強化政府效能 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主導公辦都更相關認定辦法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主動負起都更責任!新北市政會議今(8/28)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者擬訂報核事業計畫範圍內認定公有土地一定規模及特殊原因辦法(草案)」,最快9月上路實施,未來只要實施者向市府報核的都更案中,公有土地達一定規模且無特殊原因,市府即主動將該案轉為公辦都更案辦理。
推動都市更新是侯市長上任的首要任務,迅速成立新北都更推動辦公室,並透過行動治 理的方式主動深入社區力推「都更三箭」政策,希望加速老舊及危險建築物修補或重建,保障人民居住安全。

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與民間期盼,新北市政府新訂實施者申請案件應採公辦都更認定辦法,並將此認定辦法以自治法規的法律位階訂定,強化政府主導都更的責任,未來市府所受理的民辦都更案件中,只要公有土地面積超過1,650平方公尺(約500坪),且占更新單元總面積1/2以 上,且無公私土地混雜、公有地被占用情形排除困難、政府機關開發量能無法因應需求等情形,市府主動將該由民辦都更案轉為公辦都更。後續公辦都更案將優先提供適當的托老、托幼或社宅等公益設施,創造市府、地主與公眾三贏局面。

侯市長上任來多次強調都更案不是與民爭利,而是以民眾利益為優先考量來更新、改善都市環境,因此針對此類民辦都更轉軌至公辦都更的案件,倘市府在一定期間內無 法順利公開評選或整合所有權人意願時,亦設定退場機制,以保障民眾自行選擇都更實施方式之權益。

發言人:李主任秘書擇仁 電話:02-29506006轉104
資料諮詢:都更處發展科 張淯婷科長 電話:02-29506206轉6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轉106

Aug. 22, 2019

協助社區迅行劃定更新地區 加速居民都更重建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於108年8月15日分別公告板橋埔墘2-3地號(富豪社區)及樹林文林段43、122地號(潭興社區)二處更新地區。由於兩處皆已判定為海砂屋,且社區住戶多數凝聚共識朝都市更新重建辦理。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特別前往板橋富豪社區訪視,並表達市府關心、協助劃定更新地區,讓後續整合門檻降低,加速更新進行。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新北市政府 自成立都更推動辦公室後,推動辦公室同仁陸續進場與都更推動師共同協助富豪社區,並主動至社區現勘訪視與社區住戶開會,原本社區未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屋齡須達30年之規定,透過都更處免費海砂屋鑑定與工務局行政簡化作業,協助社區進行專業鑑定工作。在判定為海砂屋情形下,突破既有之劃定規定並已開始整合籌組更新會,同意門檻業達八成以上。而在潭興社區方面,推動辦公室也深入社區直接 面對住戶,提供現階段可行重建方式建議,同時在里辦公室及社區整合共識下,朝更新會籌組。推動辦公室現階段的一小步努力,希望給社區正向力量,促成社區往前邁進的動力。

都更推動辦公室表示,經鑑定為高氯離子鋼筯混凝土之拆除重建建築物,已符合市府推動之「都更三箭」行動策略對象,享有容積獎勵、稅捐減免等相關優惠,社區住戶應在安全第一前提優先加速進行重建,以避免重大災害發 生。歡迎疑似危老社區,都可以向推動辦公室進行諮詢請求協助,可撥打(02)29603456分機7185~7195,或加入由新北市政府開發的line都更小百科官方帳號:https://tinyurl.com/y3w7w7xo,了解更多都更訊息。更多都更小故事,可查詢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臉書「我愛陳香菊」。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洽詢:邱信智 專門委員電話:02-22727109
新聞聯絡:新北市都更推動辦公室 陳文傑:02-2960-3456 #7201
新北市都更推動辦公室 鄭雅文:02-2960-3456 #7103

108年7月

Jul. 26, 2019

北市公劃地區時程獎勵,適用期限延長半年

臺北市107年劃設85處更新地區面積共計655公頃,原自107年12月10日起算時程獎勵10%;此次特別配合中央修法規定,適用期限延長半年,自108年5月15日起至113年5月15日止,請有志從事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者於獎勵期間內踴躍申請事業計畫報核。

更新處表示,內政部今年修正公布「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為鼓勵民眾積極參與都更,在修正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對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者,給予獎勵容積的額度:

一、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實施日起5年內獎勵基準容積10%;前項屆滿日後5年內獎勵基準容積降為5%;

二、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前5年為7%、後5年為3.5%。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授權規定,市府針對「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提供開放空間」、「改善地區環境品質」及「捐贈經費予都更基金」等事項予以明確規定,以降低審議之不確定性、解決實務執行之疑義。目前「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已完成草案預告,刻循法制程序辦理中。避免申請容積獎勵之疑義,市府重申業於108年5月23日公告暫停受理「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各款容積獎勵項目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項目。

Jul. 22, 2019

危老接軌都更取消最小面積限制?營建署否認

今日媒體報導內政部針對「危險建築物」放寬都市更新最小劃定面積門檻取消限制一節,營建署澄清表示,目前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係由地方政府訂定,危老轉軌都更案件,仍應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

面積規模不宜全面取消

營建署表示,目前研擬危老轉接都更措施,係因應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於施行3年(109年5月9日)歸零,容積奬勵上限額度由法定容積40%降低為30%,與都更容獎差距擴大,導致危老案可能會考慮轉軌都更方式進行重建。另外,危老條例施行期間為10年,長期而言,危老建築物也須採都更方式重建。

營建署表示,日前已邀各地方政府就危老轉軌都更之更新單元劃定基準進行討論,會將危老轉軌都更需求納入檢討因應,目前傾向危險建築物(如海砂屋)不受規模限制外,其餘建議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的條件規範,並應保有執行彈性空間,而非取消面積限制。

危老轉軌都更將研擬完整配套

營建署表示,近期將針對如何協助加速劃定更新地區、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加速都更行政效率及審議等議題,與較有執行經驗之地方政府成立工作小組,研議建立更具體之操作模式、範例,由直轄市先行示範,以提升都更審議效率及鼓勵轉軌。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發稿單位:都市更新組

Jul. 3, 2019

新北都更第二箭快速修法5個月完成 有條件加給主要幹道沿線基準容積 正式上路

為推動都更三箭、簡政便民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形塑都市景觀等政策目標,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3階段修法倍道兼進,自108年2月28日預告修正,並於108年4月22日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經108年6月21日經行政院准予備案,歷時近5個月,將於108年7月3日公告實施。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本次施行細則修正重點,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需求,配合都更 三箭的第二箭政策,在新北市境內主要幹道寬度達20公尺以上沿線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海砂屋、都市更新地區等建築,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且建築基地臨接道路面寬連續達20公尺以上,結合提供捐贈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等公益性設施,則可加給基準容積最高20%,提升都市景觀及民眾生活空間。另為加速推動,受理申請期限為2年,有興趣民眾請把握時限及早申請。

綜合規劃科科長陳柏君表示,為鼓勵民間投資,加速招商提供產業用地供給,本次修法結合招商一條龍政策,納入「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之獎勵項目與額度,並透過空間回饋,打造新北產業有利環境,並兼顧公共服務;另為簡政便民,刪除都更單元均須送都設會審議的規定,以簡化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增進審議效能。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電 話:(02)29603456轉7169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規科長陳柏君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02)29603456轉7160

108年6月

Jun. 21, 2019

都更入口網站改版 內政部:都更危老都可查

為方便民眾瞭解都市更新重要政策推動過程、階段成果及相關法規,內政部營建署改版建置「都市更新入口網」及「都更法規APP」,強化搜尋功能,只要輸入關鍵字,即可找到各項與都更及危老重建相關之最新資訊,相當便利,歡迎各界多多使用。

手機、平板嘛ㄟ通!

內政部表示,都更入口網除揭露都市更新相關訊息公告外,更展示政府都更政策、政府主導更新補助案件成果、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案件成果、危老重建專區、招商訊息、法令查詢、TGOS MAPS及相關統計成果,並動態更新相關資料。
此次配合行政院電子化政府及強化資訊安全政策,重建開發「新版都市更新入口網站」,除強化資安全防護,避免敏感性資料外洩等風險外,更優化網站規劃設計,並採RWD(Responsive Web Design)響應式網頁設計,以百分比的方式以及彈性的畫面設計,在不同解析度下改變網頁頁面的佈局排版,不論在手機、平板或電腦,都可正常瀏覽網站,讓使用者操作更流暢,並提供最佳的視覺體驗,以大幅提升閱讀效率。

入口網資訊多元又豐富

這次除優化網站視覺設計及操作流程外,並整合政府主導更新、更新事業、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及統計成果及相關子法(含中央相關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解釋函;地方政府相關自治條例、自治規則、行政規則及解釋函)等,並建有「都更法規APP」,新增關鍵字搜尋功能,方便使用者查詢。

內政部指出,透過專屬入口網站,使都更實務執行更透明,有助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及引進相關產業投入,新版都市更新入口網站已改版上架完成,歡迎大眾瀏覽參考。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發稿單位:都市更新組

Jun. 17, 2019

新北市都市更新兩大利多,稅捐減徵民眾受惠

新北市政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實施兩項捐減免優惠措施。包括「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若兩年期間未移轉,可以減徵延長10年;另外對於「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未來「協議合建」案件更新後原地主跟實施者辦理產權移轉時也可以減徵40%。

城鄉發展局黃一平局長表示,民眾參與都市更新往往擔心更新後要負擔更多的稅賦,因而降低都更意願,而中央歷經多次修法於108 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後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其中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賦減徵措施,並授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可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減徵,而基於都市更新是新北市首要政策,只要有助於都市更新推動或對民眾有利的措施,市府一定不遺餘力去執行,因此經市府財政局及稅捐稽徵處研議可行後決定配合實施減稅政策,讓民眾未來參與都更也 享有更多優惠措施。

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補充,針對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案件,雖然事業計畫核定後即可進行後續建管程序,但是實施者需整合100%同意,困難度仍然很高,而未來協議合建案件也可享有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優惠,將會有助於提高民眾參與協議合建都更意願,不僅有利於都更案推動,又可減少辦理權利變換計畫所需時間,加速都更進程。

發言人:盛筱蓉總工程司 電話:0 2-29506206 轉 103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Jun. 11, 2019

新北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出爐 後續將持續進行修法

【新北市訊】配合本次中央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新增專業估價者選任制度,本市於今日(6/11)公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提供在委任估價者上,無法取得全體地主同意的案件,可藉由本市建議名單,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專業估價者。

今年1月30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發布實施,從「健全重要機制」、「解決實務困境」及「強化程序正義」等三大面向強化都市更新推動。其中,委任專業估價者方面,中央突破過往估價者產生模式,改由全體地主與實施者共同指定估價者,當無法共同指定時,透過各級政府建議名單,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估價者的新機制,以確保都更公信力。

張壽文代理處長指出,權利變換機制的核心為權利價值查估,估價結果將作為計算分配的依據,影響案內地主及相關權利人權益甚鉅,本次專業估價者委任方式的調整,使專業估價者產生較為公正客觀,減少爭議及提高互信基礎。張代理處長表示,為因地制宜,中央授權建議名單由各縣市政府會同相關公會研商訂定,為保障民眾權益,本市建議名單針對估價者執業倫理及執行經驗設定資格條件,並感謝公(學)會提供寶貴建議,使建議名單能順利出爐,健全都更估價機制。

更新事業科徐子宏科長補充,今年1月30日都更條例修正實施後新申請案,須依都更條例第50條規定辦理專業估價者選任事宜,另外建議名單是市府推薦,在實務經驗上設有執行5件權利變換估價案件或3件權利變換估價核定案件門檻,希望提供品性優良且實務經驗豐富的估價者供大家選任。至於其他配合中央修法事項,如更新單元劃定、容積獎勵核算、稅捐減免、政府代為拆除等本市亦同步進行相關作業,後續將陸續發布施行。

發言人:盛筱蓉總工程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3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Jun. 5, 2019

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新北市政府將辦理多場說明會鼓勵企業申請立體化

【新北市訊】為避免工業區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行政院108年4月26日核定「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產生政策排擠,並重申杜絕違規工業住宅政策方向,內政部於108年5月31日公告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申請重建。針對新北工業區更新重建需求,新北市府早已預為研訂「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期以透過提升容積率的方式,鼓勵新北廠商更新重建增加投資,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能,改造整體產業環境。

經發局表示,行政院108年4月核定立體化方案屬上位指導計畫,後續可由地方政府視需求公告受理廠商申請與後續計畫管理,為達到都會區工業用地增加供給政策原意,經發局於108年1月起即進行工業區現場勘查,及陸續辦理座談會瞭解業者需求,並已研擬「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草案),且由城鄉局同步進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訂,將於內政部核定層轉行政院備查後公告實施。

另外,為加速落實新北工業區重建更新,「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草案)擬定內容原則與中央方案一致,以新北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基準容積於240%含以下)為適用範圍,其中獎勵項目除「新增投資(15%)」及「能源管理(5%)」外,新增「營運總部(5%)」,以鼓勵企業投資新北,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倘廠商仍有容積需求,亦可以捐贈公益設施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該額度以各該工業區基準容積之30%為上限,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之50%。相關申請書件將配合「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期程,最快可望於6月底前同步公告。後續新北市政府將至各工業區辦理至少20場說明會,並提供專責諮詢窗口,以協助業者申請以及加速投資障礙排除,積極引導企業透過更新帶動區域發展,有效解決產業用地需求。

聯絡人:林家緁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5393

Jun. 3, 2019

公開、隨機選任估價師 提升都更信任度,內政部通過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修正案

內政部於上(5)月30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主要配合今(108)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內容修正,並新增公開、隨機選任估價者之機制,且增加地主參與指定估價者,以確保都更之公信力;另配合實務執行需要,修正簡化登記辦理程序,解決補償金無法發放困境,讓都更推動更順利。

修正估價者委任機制 增加地主參與度

內政部表示,都更條例對於實施者委任專業估價者方式已有較為公開、公平之規範,規定應由實施者與全部地主共同指定,無法共同指定時,則透過公開、隨機方式進行選任,故本辦法配合刪除過去實施者可以自行選任三家專業估價者之規定,並新增公開、隨機之作業方式,規定實施者應將選任的時間及地點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在選任時,要有公正第三人見證,並以主管機關所建置之建議名單來進行抽籤,讓更新前後之權利價值估價更趨於客觀、公平、合理。

內政部指出,上開專業估價者之建議名單,由各該主管機關會商相關職業團體訂定資格條件及實務經驗進行篩選後所建置,來確保權變估價品質。

簡化登記辦理程序 解決補償金無法發放困境

除了配合都更條例修正外,本辦法也配合實務執行需要進行修正,規定未受分配或不願參與分配之所有權人死亡時,實施者於現金補償發放或提存後,得免辦理繼承登記,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實施者。

另實施者應發放之現金補償、拆遷補償、差額價金,如有逾期未領、拒絕受領或因所在地不明無法通知其受領等情事致不能完成發放,規定實施者得提存法院,以避免影響後續實施進程。

子法陸續發布 銜接條例執行

內政部指出,配合都更條例修訂之12項相關子法,已有5項發布實施、1項廢止,今日通過的辦法(含3項公辦都更子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剩餘2項,將於6月底前陸續完成,以利實務銜接執行。

Jun. 3, 2019

完備公辦都更評選程序 內政部通過都更3子法

內政部於上(5)月30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草案等3項子法,使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之相關程序更為完備與公開,有助提高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機制的公平性及專業性,並建立申請人異議及申訴機制,加強保障申請人權利。

評選資訊更公開 機制更公正

內政部指出,過去公辦都更評選實施者程序準用促參法規定,但促參案與公辦都更案性質不盡相同,導致評選制度未能全然符合公辦都更案之需求。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草案及「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草案,主要就是明確訂定主辦機關評選實施者之應辦公告事宜、評選程序、評選會之成立機制、任務、委員名單公開及相關人員禁止行為等事項,將有助提升主辦機關評選實施者的公平性、專業性,使資訊充分公開。

建立異議及申訴機制 加強保障申請人權利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草案,主要建立申請人提出異議及申訴機制,明定申請人提出異議及申訴之相關書件內容、主辦(管)機關審議期限、不予受理情形等事項,保障申請人權利。

子法陸續發布 加速城市再生

內政部指出,配合都更條例修訂之12項相關子法中,5項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相關子法,除今日通過的3項,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外,其餘2項刻正加速處理中,以利實務銜接執行。相關都更子法資訊,可至營建署網站瀏覽查閱。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發稿單位:都市更新組

108年5月

May. 3, 2019

北市率全國之先宣布都市更新稅捐減免大利多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8年5月3日
聯 絡 人:簡總工程司瑟芳、江科長中信
電 話:02-27813967、02-27813879

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以權利變換實施為之,現經中央修法後,主管機關得同意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而且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未來亦可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臺北市率全國之先,實施調降都更稅,並追朔自108年1月30日起適用,可望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並鼓勵實施者朝向整合全體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

都市發展局黃景茂局長表示,都市更新條例自87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歷經9次修正,臺北市因都市更新後房屋價值提升,導致民眾因參與都更稅基提高、增加經濟負擔,致民眾參與意願裹足不前,爰北市府於修法期間多次向內政部提出修法建議,內政部採納並於108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擴大稅賦減免範圍與期限,以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限以權利變換實施為之。現經中央修法後,授權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得同意民眾辦理減徵,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10年,及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得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臺北市率全國之先調降都更稅,並追朔自108年1月30日起實施。若以士林區鋼筋混凝土造之14層建物,以40坪按自住用稅率1.2%估算,預計12年得減免約12萬元房屋稅。

黃景茂進一步表示,都市更新一直以來都為北市府施政重點,而本次中央修法稅賦減免即為北市府向內政部提出建議之成效,北市府期待透過稅捐減免措施,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並鼓勵實施者朝向整合全體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民眾可至北市稅捐稽徵處「房地稅額e化查詢平台」(網址: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ihlPortal.php)試算房屋稅額,並且於取得更新後建築物時,由實施者檢附申請函、更新單元更新後稅捐減免土地清冊、更新單元更新後稅捐減免建物清冊等資料,向稅捐稽徵處申請辦理房屋稅減徵事宜。

May. 2, 2019

容獎變明確 整合更容易 內政部通過都更4子法

都更變得更容易!內政部於今(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等4項子法,主要將容積獎勵明確化,讓住戶與實施者在整合階段,就可算出獎勵後的總容積,以及自家可分回多大的坪數,增加雙方的互信基礎,大幅降低獎勵額度的不確定性,提高民眾對都更機制的信任。

內政部表示,為讓國人住得更好、更安全,「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在蔡總統全力支持,朝野黨團與各界的共同協助下,於今(108)年1月30日公布施行。內政部正積極研修12項相關子法,今日通過的是「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修正草案及訂定「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等4項,讓都更實務可以迅速銜接執行。

獎勵多元且明確 降低整合不確定性

內政部指出,過去都更容積獎勵許多涉及更新費用的計算,需透過不動產估價程序才能確定,也有些獎勵額度不確定,需透過審議才能確定,導致無法在事前整合時就確定獎勵額度,影響民眾參與都更的意願。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主要就是明確訂定都更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改變部分獎勵項目的計算公式,採取「達成一定要件即給予一定額度」的模式,以降低都市更新事業審議過程的不確定性,將有助於都市更新之整合實施。

在獎勵項目方面,除了原有的綠建築等多項獎勵項目外,這次還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獎勵項目。此外,地方政府也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的授權,另訂容積獎勵項目,未來可提供都市更新事業更多元的獎勵項目,有助於改善都市環境品質與提高民眾居住安全。

強化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主要則是強化各階段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規定政府公開評選民間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實施前,應舉行說明會,向擬實施更新事業範圍內的民眾說明招商資格、條件及權益保障等相關事宜。

另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程序上,明定舉辦公聽會、公開展覽通知相關權益人時,應一併檢附相關資料,讓民眾知悉。此外,也規定實施者的重要通知或催告事項,準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送達之規定,以利執行並保障民眾權益。

完備會務運作 幫助都更推展

這次通過的「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修正草案,則是因應實務需求,調整會務運作,以確保更新可推動,在會員大會議決門檻也作了修正,並將權利變換估價條件及評定方式,增列為重大議題議決的項目。

另考量都市更新會運作完備與否,將是都市更新事業實施成敗之關鍵,為利會務運用,也規定理事長未依職權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時,得由主管機關指定理事召集之,以避免理事長怠於行使職權,而讓會務無法推展,並參照公司法規定,修正理事的消極資格,期使更新推動作業得以順利進行。

健全審議會組織 協助審議及爭議處理

同時,為利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審議都市更新相關計畫及處理實施者與相關權利人間之爭議,內政部也通過「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草案,期以更公開透明審議機制,借重委員專業素養及客觀公正特質,讓都更審議進行更為順利。

子法陸續發布 加速城市再生

內政部指出,12項相關子法,除今日通過的4項子法外,另已完成廢止1項,其餘7項也會加速處理,陸續進行草案預告、法規審查作業。同時,也呼籲地方政府儘速研修自治法規,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

今日通過的4項子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以利實務銜接執行。相關都更修法資訊及懶人包,可至營建署網站(網址:https://is.gd/OkciZ8 )瀏覽查詢。

May. 1, 2019

新北都審瘦身 化整為零 未來變更案50%以上免送都審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為加速都審時程提出新政,針對加速都市設計審議時程並配合修訂相關法規,將從審議機制、都審減量及公共工程簡化審查等三大主軸,修正「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要點」已發布實施,將透過革新都市設計審議流程,達到都審減量、簡化、簡政便民的目標。

新北巿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説,修正「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作 業要點」調整變更設計授權工務局項目,針對小幅度變更設計的案件,預估至少50%以上變更設計案件可免送都市設計審議程序辦理,由現行10至30天的作業程序變為0天。都市設計涉及都市更新之案件,可自由選擇聯審或分審,且將報告書合併為一本核定,以加速都市更新案件之推動,達到簡政便民的目標。

未來將配合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程序,由現有全區都審地區,針對各地區特性,調整為重 點都審、規模,法規也不再疊床架屋,並能落實專業建築師簽證責任制度,不僅縮短民間申請案件審理時間,也能兼顧都市設計品質。未來更會透過智能管理,都市設計審議平臺也將個案進度公開揭露,業者及建築師將可以即時掌握案件辦理情形。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都設科曾涵筠科長 電話:(02)29603456轉7243
新聞連絡:城鄉發展局新聞連絡人陳文傑 電話:(02)296 03456轉7160

108年4月

Apr. 30, 2019

新北推動都更三箭 公佈捷運21站優先推動都更

【新北市訊】市府為推動都更三箭,於今(30)日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辦理「新北市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TOD策略論壇」,透過意見交流與討論,凝聚產、官、學界對政策與規劃之共識,市府並於會中公佈捷運21站增額容積優先推動地區。

新北市政府陳副市長純敬在致詞時表示,臺灣近年來大地震頻繁,最近剛發生的418花蓮大地震,震度達到6.1級,鄰近的台北市發生老舊大樓傾斜 的事件,民眾都在關心居住安全。捷運出入口及主要幹道的周邊往往就是發展密集的地區,再加上老舊危險的建築物周邊,這些地區是市府首要處理的都市更新地區。為了積極推動「都更三箭」,市府已經在今年3月18日成立了「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至今已辦理81場說明會,同仁走出辦公室,主動到當地瞭解問題,與民眾討論,才能真正有效解決,達到簡政便民。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 表示,都更三箭就是建構在新北市環狀捷運網絡上,改變城市發展的重要政策,今(30)日邀請了交通大學馮正民教授、政治大學邊泰明教授、台北大學金家禾教授、OURS彭揚凱秘書長、新北市建築師公會洪迪光理事長、新北都更學會蔡仁捷榮譽理事長等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領域的專家學者們,共同討論和聽取專家學者的建議及提醒。

政治大學邊泰明教授於論壇中表示,TOD在世界都市發展上 是很重要的概念,串聯公共交通網,讓周邊城市的人民生活更有品質,更能提升交通的使用率,有效節能,對於新北市的都更三箭政策,是樂觀其成的。OURS彭揚凱秘書長也表示,都市更新不是件容易的事,而新北市政府做了系統化的策略,感受到市府在都市更新推動上的努力,給予支持和肯定。

目前市府盤點出21站優先推動增額容積地區,綜合規劃科科長陳柏君表示,依照劃設適用範圍,分別 為距離捷運出入口300或150公尺,其中300公尺包含土城站、新埔、新埔民生站、三重站、大坪林站、淡水站、中和站、府中站、景安站、頂溪站、七張站、永安市場站、臺北橋站及新莊站;另150公尺包含板新站、頭前庄站、菜寮站、徐匯中學站、海山站、紅樹林及三民高中站等共21站。

今日與會專家學者對市府積極推動的都更三箭策略,以民眾所關心的居住安全為前提,透過都市更新 的方式,保障住戶的權益,同時留設托幼、托老、社會住宅等公益性設施,強化居住安全,也同時提升居住品質,都表示肯定與認同。另外在主要幹道如縣民大道兩側,透過建築立面整建的手法,打造門戶路廊,提升都市景觀風貌,促進沿街商業串聯,以帶動城市經濟發展。市府團隊將繼續和大家一起產、官、學合作推動,落實「都更三箭」。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 綜合規劃科長陳柏君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02)29603456轉7160

Apr. 26, 2019

新北都更推動辦公室 主動協助海砂屋危險建築

[新北市訊]為加速協助本市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侯市長上任後即成立「都更推動辦公室」,將具有危險疑慮的老舊房屋或海砂屋列為優先協助對象,並已在容積獎勵及補助經費上給予協助支援,市府會持續協助社區釐清問題與意見溝通,但私有產權應由全體住戶負起責任溝通凝聚共識加速推動。

一、容積獎勵:本市「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已訂有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為以重建時容積率或原總樓 地板面積之百分之三十。

二、經費補助:海砂屋建築可向工務局申請拆除重建補助費用,每戶最高20萬元;在都更費用補助部分,都市更新處提供自主更新補助費用,最高可達630萬元。此外,在重建資金上,新北已首創媒合平台資金協助住戶找資金,而危老都更政策亦已搭配放寬銀行資金投入。

三、整合協助:對於有都更重建需求的社區,只要向市府提出協助需求,都更推動辦公室會結合市 府都更輔導團隊、媒合平台廠商到社區協助了解問題並提供輔導,像位在淡水的東來社區即是推動輔導案例。

四、最重要的是請有需要的社區除了讓政府及外界知道你們有需求外,社區內部各住戶經由溝通凝聚共識才是最重要的。說句實話,私產其實應由所有權人先行努力,不足處再由政府協助輔導。

發言人:都更處李擇仁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017轉104
新聞聯絡:都更處秘 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轉106

Apr. 19, 2019

長居久安「新」臺北,臺北市政府於各行政區設置都市更新諮詢工作站,歡迎市民前往諮詢!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8年4月19日
聯 絡 人:簡瑟芳總工程司、傅舜華正工程司
電 話:02-2781-5696#3180

昨(4/18)日下午花蓮發生規模6.1地震,臺北市震度達4級,造成多處建物牆面破裂,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今仍呼籲民眾要居安思危,倘自家房屋有重建或整建維護需求,市府均可以提供技術諮詢或經費補助。

都市更新處進一步提供說明,為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已於107年度起即陸續成立行政區都市更新諮詢工作站,12處工作站皆已開幕營運,並整合臺北市建管處危老資訊,提供市民相關重建法令諮詢服務;如市民有任何都市更新重建、整建維護、增設電梯、結構補強、外牆拉皮,或建管處「危老推動」相關問題,皆可至工作站洽詢,工作站將竭盡所能為市民釋疑,協助推動老屋再生。

另針對相關經費補助部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除既有的籌組成立更新會補助80萬元補助經費(發起籌組40萬、核准立案40萬)、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最多可再獲得新臺幣500萬元補助經費。近期針對整建維護部份,則推出「整維得來速」組合,分別針對外牆拉皮、結構補強及增設電梯均有補助,民眾可以視社區適合的狀況,向市府申請補助款,齊心建立安全的家園。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重視市民的居住安全與重建需求,提供簡便、親民、效率的「一站式服務」,市民朋友倘有關需求,歡迎逕洽各工作站及都市更新處諮詢專線。更新工作站,您的好夥伴!

相關工作站資訊可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都更諮詢工作站」專區查詢。

Apr. 17, 2019

都更第二箭加速城市面貌形塑,新北市有條件加給主要幹道沿線基準容積

【新北市訊】為推動都更三箭、簡政便民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形塑都市景觀等政策目標,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3階段修法重點,將增訂沿主要幹道的道路寬度及建築基地達一定規模以加給基準容積、簡化都市設計審議及擴大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適用等規定,目前已於108年4月17日經本市市政會議審查通過,預計108年中旬公告實施。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本次施行細則修 正是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需求,配合都更三箭的第二箭政策,在新北市境內主要幹道寬度達20公尺以上沿線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海砂屋、都市更新地區及適用本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產專區)立體化方案地區等建築,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且建築基地臨接道路面寬連續達20公尺以上,結合提供捐贈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等公益性設施,則可加 給基準容積最高20%,提升都市景觀及民眾生活空間。另為加速推動,受理申請期限為2年,有興趣民眾請把握時限及早申請。

另結合招商一條龍政策,加速招商提供產業用地供給,增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及產業專用區,經本府產業主管機關同意,可以適用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打造新北產業有利環境,增進招商效能;另為簡政便民,刪除都更單元均須送都設會審議的規定,簡化都市設 計審議機制,以增進效能。

綜合規劃科科長陳柏君表示,細則第3階段修法已於本市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續將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發布實施。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規科長陳柏君 電話:02-29603456轉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02)29603456轉7160

108年2月

Feb. 18, 2019

新北都更推動小組上路 結合區里長 全力推動都市更新

【新北市訊】本市都市更新推動小組於今日(18日)召開第1次會議,副市長陳純敬表示都市更新要將過去被動受理轉為主導統籌的角色,推動小組以都市更新決策指揮中樞、協調跨局處合作及督導分工的主要功能,加上3月底成立推動辦公室,結合各區公所及里辦公室全面動員,展現新北全力推動都更決心。

陳副市長指出,推動辦公室第一階段任務將選擇捷運周邊策略地區辦理說明會,須結合民政 系統區長、里長,以6個月內辦理百場說明會為目標,目前規劃以板橋、新莊為核心,讓市府都更政策能讓市民理解。市府也要引導民間參與都更,就必須提供簡單、便利的申辦程序,所以提出簡化書圖作業,不僅讓民眾申辦都更籌備時間外亦可精進少紙化政策;另為鼓勵捐贈公益設施,後續市府將明確提出各單位公益空間使用需求,讓民間有所依循。

都更處進一步說明,目前本市採以都市更新暨都市 設計聯席審議方式,實施者需製作都更計畫書及都設報告書等2套書圖,其製作與修正時間佔相當程度負擔。為此,市府將2套計畫書內涉及重複章節予以整合簡化,大幅降低民眾製作及修正書圖時間,預計3月底前完成配套措施。此外,在公益設施捐贈獎勵誘因上,民眾反映捐贈需求不明確,而使案件審議延宕。推動小組決議1個月內由城鄉局研議執行細節並邀相關單位共同研商,朝向明確、簡化方式辦 理,並定期檢討。

發言人:都市更新處 張溫德處長 電話:02-29506206轉101
資料諮詢: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 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轉301
新聞聯繫:都市更新處秘書室 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轉106

Feb. 6, 2019

調整淡水都市計畫道路範圍 保障地主權益

【新北市訊】淡水都市計畫重製通盤檢討案,於108年1月29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辦理發布實施作業。

淡水都市計畫法定計畫圖,自民國57年都市計畫發布迄今皆以藍晒製圖,目前仍沿用民國79年之地形圖,又因年代久遠、圖紙伸縮、破損及測量儀器誤差,而與實際發展現況不相符,造成規劃及執行上落差。透過本次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作業,以電腦數位化及測量技 術製圖,使都市計畫圖與地籍圖、發展現況相符,避免因圖籍不正確造成公私兩損情形。

本次通盤檢討配合道路實際開闢情形,調整部分道路用地範圍,包含淡海路、鄧公路、新春街、大信街、中正路一段87巷8弄、大忠路41巷等路段,使計畫道路更能符合實際現況。例如,大庄一號公園旁之淡海路,以及淡海路210巷,原本規劃是直線路型,但現況已開闢為彎道,故配合現況調整路型。

此外,本次通盤檢討部分土地使用分區邊界誤差,例如淡水國小北側早期被劃為學校用地的私有土地,考量學校無使用需求,變更為住宅區;坐落於水源路一段53巷至71巷的合法房屋,因房屋後側被劃為保護區,故將約130坪的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保障民眾既有合法房屋權益。

本案預計108年4月發布實施,屆時將可大幅提升淡水地區都市計畫圖精度,作為後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依據,並 保障民眾私有財產權益。

發言人:江志成副局長   電話:0952-208580 1999分機7169
資料洽詢:城鄉發展局計畫科謝惠琦科長 電話:0972-979020 1999分機7133
新聞聯絡:城鄉發展局秘書室朱文佩  電話:0922-534308 1999分機7167

108年1月

Jan. 16, 2019

強化政府主導量能 新北籌設更新推動小組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16)日在市政會議上表示,都市更新是新北市最重要的推動工作,市民團隊要改變被動的思維,以行動治理積極扮演都更主導角色,於一個月內成立府級的都更推動小組,擔任都更指揮中心,由政府領航帶頭,引導民間更新開發,促成新北市整體風貌改變與再生。

今日市政會議城鄉發展局再次以「新北都更 行動策略」進行專題報告,創下新北市市政會議連續二周報告 皆以都市更新為主題的紀錄,顯示侯市長的高度重視。侯市長表示,都市更新是擔任市長最重要的工作,要市民團隊排除萬難全力推動,最重要的是要改變過去被動受理的角色,翻轉為「政府帶頭作」的積極態度。指示由陳純敬副市長領軍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及推動辦公室,在法令內以任務編組的方式專責辦理,以快速解決問題。

城鄉發展局表示,未來新北市將以現行三環三線提升為三環六線,透過捷 運帶動運用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概念,參考日本規劃願景推動都市改造模式,都更推動辦公室將優先盤點捷運站、主幹道沿線周邊地區,進行土地使用檢討與相關都更規劃,透過市府主動出擊根據每個捷運場站的特性,因地制宜擬訂更新計畫引導公私部門的更新,這也是呼應中央修法的重點:要強化政府主導角色,鏈結都市計畫,由政府增加明確引導的規範,讓民間申請更新事業有所遵循。

Jan. 14, 2019

內政部修法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更兼顧保育及發展

內政部本(1)月10日部務會報通過「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6條、第15條修正草案,主要考量現行規定對於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事項過於細瑣,故予以調整,讓計畫載明事項更簡潔。另外這次修正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除應就「保育面」及「發展面」提出整體規劃外,針對未來空間發展構想,應進一步提出住商、產業之城鄉發展總量、發展型態、未來發展地區、發展優先順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以引導土地有秩序發展,達到國土永續發展之目標。

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內容更為簡潔扼要

內政部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是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內容,因105年5月1日施行之「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對於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事項過於細瑣,故配合全國國土計畫之性質,進行條文內容檢討修正。
這次修法主要是依據去(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內容架構,調整修正全國國土計畫之「國土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策略」及「部門空間發展策略」,與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計畫」、「直轄市、縣(市)成長管理計畫」及「部門空間發展計畫」等應載明事項,條文規定均予簡化,後續各級國土計畫內容將為更為簡潔扼要,但並不會影響國土計畫追求國家永續發展之核心精神。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兼顧保育及發展

因此,後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直轄市、縣(市)空間發展計畫」章節內,除應於「保育面」,提出天然災害、自然生態、自然與人文景觀、自然資源、海域、農地等空間保育構想外,並應就「發展面」,提出城鄉空間發展構想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兼顧保育及發展需求。

另外,在「直轄市、縣(市)成長管理計畫」章節,應依據前述未來空間發展構想,進一步提出住商、產業之城鄉發展總量、發展型態、未來發展地區、發展優先順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以引導土地有秩序發展。至於原本施行細則規定應研擬內容,均將納入規劃技術報告書,以留供審議過程或後續執行參考。

縣市國土計畫將可以直接適用新修正規定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6條及第15條修正草案,將依法制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預定於109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將可以直接適用新修正之規定。
單位主管:林秉勳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940
發稿單位:綜合計畫組

Latest comments

05.10 | 05:37

欲購買"秒懂都市更新",請來電本公司管理部洽詢,謝謝!

29.09 | 06:20

請問秒懂都市更新這本書哪邊可以買的到

12.04 | 05:43

您好,再次感謝您購買本公司出版的書籍,而有關法令的查詢與更新部分可以至本公司網站上方子目錄-法令知識庫的部分查詢!若有不瞭解的地方,也歡迎來電洽詢02-8771-3456!

12.04 | 04:24

買了[縱橫都市更新實用法典],請問原書內需用密碼進痞客邦看該書專屬網頁查閱{說明}的,現既已移到公司網頁,那我到底應在哪兒查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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